关于聘请陈海等九位同志为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特约检察员的决定
为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体系,发挥党外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聘请条件、聘请程序,决定聘请如下九位同志为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陈 海 男 民革第三支部副主委、茂名市林业局产业科科长
张宏艳 女 民盟市委委员、民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协委员
梁永豪 男 民建市委副主委、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政协委员
张少岩 女 民进市委副主委、市十三中教研室主任、市政协委员
周 滨 男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袁广明 男 致公党市委秘书长、市气象局科长、市政协委员
何 县 男 市公路局总工程师
吴土新 男 广东省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副主席、茂名市民营企业商会会长、市环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丽娟 女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副教授
任期5年,即从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