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举行刑事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4月28日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听证内容
(一)黄某芬刑事申诉案;
(二)黄某桦、赖某旺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
(三)张某三、陈某新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案;
(四)杨某文、梁某斌等十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案;
(五)冯某华涉嫌开设赌场罪不起诉复核案。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0668-2938874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三路173号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