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举行民事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听证内容
王某兴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陈某康、陈某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贵活
联系电话:0668-2938023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三路173号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