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陈伟涛、仲江、吴炯城3名同志作为推荐人选,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准歪曲或捏造事实。
联系电话:0668-293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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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