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黄兵国副检察长率调研组到信宜市院专题调研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工作
时间:2020-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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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下午,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兵国带领调研组到信宜市院专题调研我市检察机关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市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石鹏主持,市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张煜忠,信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容慧辉,信宜市林业局、镇隆镇政府、大成镇政府代表以及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等参加座谈。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我市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宣传片。
随后,容慧辉汇报了信宜市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总体情况。
信宜市林业局副局长梁大安、镇隆镇政府副镇长梁骐骥、大成镇政府副镇长刘伟伟分别就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发言。
张煜忠指出,开展古树名木专项保护是茂名市检察机关的一个特色专项,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工作,王天鸿检察长多次对该项工作作出指示。在茂名市院的部署指导下,信宜市院率先开展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取得了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较好地推进了我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下一步,两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工作做细做好做强。
黄兵国对两级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给予肯定。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提升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专项工作质效,黄兵国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充分突出了公益诉讼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古树名木资源珍贵稀有,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文化、科研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要求和迫切需要,是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益探索。二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协作。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要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古树名木专项保护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衔接,推动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工作常态化,共同为古树名木筑牢“司法保护防线”,并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检察监督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确保我市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服务大局,守护青山绿水作出公益诉讼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