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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2017年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作者: 本网讯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1 10 日在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天鸿

         

        各位代表:

        我代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顺应新形势新常态,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着力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致力于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76人,起诉集资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7人;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对企业负责人、技术业务骨干严格慎用拘留、逮捕措施,不轻易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和银行账户,确保企业正常经营;注重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保障力度,走访非公企业人士100多人次,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守法经营、安全经营需求,多角度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运营。

        着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积极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处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贪污贿赂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职务犯罪案件1622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人;与市环保局共同制定整治市区河西、公馆片区空气质量专项工作方案,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的长效机制,督促环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向20多家问题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对信宜饮用水源污染、化州养猪场污染、山区河道采砂监管等问题进行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着力服务保障基层治理工作。开展集中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2439人;充分发挥5个派驻镇街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的监督,开展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对电白区霞洞镇的禁毒工作进行对口帮扶,努力推动该镇禁毒整治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挂点联络电白区树仔镇的综治工作,加强对综治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有效提升该镇综治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第一书记”和“精准扶贫”工作,驻村入户,建档立卡,确保“六个精准”落实到位,使扶贫政策真正惠及民生。

        二、积极顺应群众平安需求,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茂名创建工作。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86719840人,依法批准逮捕115721628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79523031人,依法提起公诉1240317882人。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六大专项”、“3+2”、“飓风2016”等专项行动,对重大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厉打击醉驾、毒驾行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305306人;坚决打击飙车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的飙车竞速人员17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五年来,共批准逮捕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98人,提起公诉196人;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313人,提起公诉2264人;批准逮捕涉嫌毒品犯罪1954人,提起公诉1945人;批准逮捕涉嫌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293人,提起公诉2009人;批准逮捕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45人,提起公诉509人。如依法批捕、起诉谭某治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采矿等案件;依法批捕、起诉涉案毒品氯胺酮达524.3公斤的邱某利、王某弟、蔡某城特大制造毒品案;依法批捕、起诉涉案金额达870万元的谢某强等30人以“猜猜我是谁”、“我是你领导”等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依法处理群众诉求,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审查受理工作机制,将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办理。五年来,共处理各类控告、申诉和举报7179件,接待群众来访44497303人,处理涉检信访125件。注重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办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案件43件,申诉人100%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改进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经济救助工作,确保需要救助的对象及时进入救助程序,先后对因遭受刑事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经济救助87人次,发放救助金49万元,抚慰被害方的创伤,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加强未检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积极构建惩罚、预防和矫正“三位一体”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格局,落实“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对20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8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严格执行“监护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行“亲情会见”、“跟踪矫治”等感化措施;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 “六个一”法律宣传教育。2016年,茂南区检察院未检办获评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电白区检察院未检办获评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

        三、积极顺应反腐败法治化要求,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维护良好的政务环境。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3755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743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117人),同比分别上升17.03%35.98%,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00多万元。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24131人,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173人,立案侦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58人。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25人,促进廉洁从政;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96人,促进行业整治和行业自律;突出查办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立案侦查36人,促进源头治贿。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弘扬崇廉尚廉的社会风气。积极开展换届选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做好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创新开展对茂名石化炼油改扩建工程、包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等18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同步预防,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完善监管制度,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结合各行业领域案件办理情况,剖析典型案例202件,开展预防调查77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73件;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举办各类廉政宣讲活动2104次,2016年初启动了为期一年的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大型巡回宣传活动,深入全市各县区中心镇开展警示宣传教育,该活动得到了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积极顺应社会公平正义期待,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59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2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0份、检察建议书1153份;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835人、不起诉1916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漏犯追加逮捕124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漏犯追加起诉1176人;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力度,排除非法证据5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0份,提出量刑建议361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80268人,法院已改判或裁定发回重审4880人;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抗诉成功的邱某杰猥亵儿童案入选2015年度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十大精品案件。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确保执法严肃性。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315次,处理、化解监管安全事故57起。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1件,办案单位采纳252件;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902件,纠正违法及不当情况310件,其中发现监管场所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存在材料造假问题并纠正88人;积极开展“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组织保外就医人员重新体检,对11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人员发出收监检察建议;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专项检察工作,审查2006年来的1.2万余件刑事裁判案件,共核查出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30人,已收监执行14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网上追逃12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虚管,违法交付执行,建档不齐等问题175人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监督案件53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12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大部分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针对怠于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执行检察建议92份;针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虚假诉讼实现非法目的的行为,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89件;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85份;对涉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案件,支持起诉178件。

        五、积极顺应司法规律,扎实推进改革创新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思想动员和宣传引导,确保司改试点期间工作平稳和队伍稳定;以专业化为方向,经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查等程序,选任员额内检察官160名,公开招录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28名,全部分类定岗到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使检察官权责统一、履职尽责、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组建检察官办案组织,改革办案模式,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办案效能。

        大力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发展。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和过滤作用;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共有150个成员单位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案件1725件,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把书面监督和现场监督相结合,提升监督效果;上线运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通过平台发现问题案件100件,问题项目132项,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0份;联合市公安局每年开展对全市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质量评审活动,促使公安侦查理念更新及侦查案件质量逐年提升。

        不断深化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7次,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切实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全市两级院先后开通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实现了两级院的“两微一端”全覆盖;充分运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重大案件信息184条,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2615份;编辑检察手机报,把检察工作最新动态发送给市内各级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六、积极顺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向两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3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观摩庭审等活动60余次2300多人,走访人大代表1100多人次;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68件。

        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组织开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的专项检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务督查522次,提出督查建议120条,查处违纪检察干警3人,坚决防止“灯下黑”。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积极推动电子卷宗业务上线并专设律师接待室,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无逮捕必要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认真审查核实,采纳合理正确意见。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大力加强实务培训,设立茂名市阳光教育基金,加大对干警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检察业务培训1295人次,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开展专题调研410多件次,其中《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问题和对策》入选省级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

        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获最高检表彰3次,省委、省政府嘉奖1次,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5次,记个人二等功3人次,全市检察系统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警队”等95个先进集体和“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长”、“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197名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加快推进,配套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滞后,科技强检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茂名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平安茂名、法治茂名建设,为我市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实现“一体两翼三大抓手”发展思路和“三个做大”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努力营造振兴茂名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到全市的发展思路上来,围绕全市重大项目推进、交通建设、城市化进程、基层治理等工作重心,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姿态,探索法律监督工作服务大局的新办法、新举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打击刑事犯罪的检察职能,更加深入推进平安茂名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对危害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涉毒、涉枪等犯罪惩治力度,促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是紧紧围绕中央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决推进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办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在服务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洁教育,及时跟进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四是紧紧围绕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更加有效推进工作创新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办案组织、明确职责权限、加强考评考核,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观念,维护司法公正,完善良性互动的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的发生;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增强公益保护效果。

        五是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的建设目标,更加有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六是紧紧围绕科技强检战略的落实,更加快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检力、要战斗力的理念,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需求,不断提升信息化办公系统的适应性和易用性;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系统,提高发现和证实职务犯罪的能力;提升侦查技术的应用水平,促进侦查办案方式由传统的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转型升级。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新一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的要求,不忘初心,锐意进取,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茂名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