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和落实全市检察机关统管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新建(含改建、扩建)基础设施、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及经费追加的初审汇总、定期集中报批。负责非立项基础设施修缮装修项目指导监督。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审计和赃款赃物的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交通装备、枪支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管理和财务工作。负责本院预算执行、经费追加、日常财务报销、财会核算、报表编报。负责本院装备和被装统一规划、购置、配备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本院车辆的指标管理、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