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全省基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之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关系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关系到基层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一件大事情。全市检察机关在茂名市检察院党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检察院《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协作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重点,积极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协作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构建“围绕一个中心、筑牢两大基础、注重三个环节、突出四个到位”的“一二三四”工作新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全市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7月,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顺利实现了全市村(社区)“两委”的平稳、有序过渡。
一、围绕一个中心,确保为换届选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茂名市检察院党组针对我市是全省农业经济发达市、农业人口大市的实际,将服务和保障2017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助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确保为换届选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的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有利于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今年3月初,茂名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全市召开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后,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和整体推进专项工作,由两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内设机构、部门协同配合,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把助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理念贯穿在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二、筑牢两大基础,提高选民和候选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多种渠道,多样形式,提高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
基层选民,特别是广大的农民群众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农民群众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程度,直接关系到换届选举工作能否顺利地进行。为此,全市两级检察院预防、反贪、反渎部门积极深入各乡镇、村委(社区)、田间地头等选举第一线,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渠道、载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和民主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纪律“八禁止”等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纪律规定,帮助选民了解“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选举的程序和步骤,增强抵制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自觉性,提高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其中,茂名市、化州市两级检察院编辑、派发了10000多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宣传册》、《来自检察官的建言》等宣传手册;电白区、信宜市检察院制作、派发了20000多张《服务保障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严厉打击贿选拉票,坚决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扰操控村级换届选举》等内容的宣传明信卡片;信宜市检察院设计、制作、寄发了1000多个“廉政”信封;高州、化州、信宜市检察院分别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共同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两级检察院还联合当地邮政部门相继启动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通过邮路派发宣传资料,利用邮局、乡镇邮所的电视、LED显示屏轮播宣传标语100多条、播放专题片3部,积极发挥邮路志愿者的基层联系功能,通过邮路志愿者投递信件、报刊的时机,运用自己的语言大力宣讲换届选举纪律规定,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实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效果的最大化。
(二)积极督导,分片派驻,提高“两委”候选人的法治观念
基层村(社区)“两委”干部是党联系广大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主要实践者。提高“两委”干部候选人的法治观念,是确保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和谐有序的重要保障。为此,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参与换届选举督导、建立分片派驻机制、成立巡回宣讲团等模式,深入村镇、社区,特别是重点、难点村(社区),全面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项工作。
1、全市检察机关共派出6支由副检察长带队的督导组参与全市村(社区)换届选举督导检查工作。如:茂名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渎局局长杨敦带领茂名市委第一督导组部分成员及会同村级换届风气督查组(电白组)成员先后多次深入基层村委,对茂名市电白区羊角镇、坡心镇、林头镇、霞洞镇、那霍镇、罗坑镇、黄岭镇等七个镇的村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通过查阅村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台账,检查换届选举工作的准备和实施情况,并对该区挂镇领导、镇委书记、组织委员等同志进行了换届选举前谈话,做到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必问必查,特别是深入各个重点难点村与相关人员、干部候选人等进行面对面交谈,认真完成督导工作。电白区检察院吕刚标副检察长带队到该区麻岗镇调研指导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听取当地镇党委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部分干部群众召开座谈,督导、检查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茂名市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推进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和指导各基层检察院,通过建立检察官工作组、检察官联系点、派驻检察官、挂村“第一书记”等形式,建立分片负责机制,全覆盖、全程地积极主动地介入村(社区)换届选举现场,协助各级党委维护好、监督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选举期间,共派出检察官或工作组120多人(组),建立联系点260多个,基本实现全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分片区全覆盖。如:化州市检察院派出检察官23人,驻点各镇、区、街道,指导和督导相关单位具体选举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宣传、咨询等服务,共发现选举违规行为10起,并依法进行了纠正。核查化州全市参选、候选人员近3000人次,发现不符合选举条件人员 48人次。信宜市检察院、茂南区检察院通过派驻挂村“第一书记”,积极督导当地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进行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电白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渎局局长吕刚标同志带领该院预防、反渎部门检察工作人员前往电白区麻岗镇后官田村委会选举现场,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在选举和计票现场架设了三台高清摄像机,对选举工作实施全程同步监督。
3、通过成立巡回宣讲团,开展换届选举法制巡回宣讲等形式,引导广大“两委”干部和干部候选人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纪律观念,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严守换届纪律规定,坚决抵制换届中的各种歪风邪气,提高“两委”候选人的法治观念。例如:信宜市检察院深入到信宜市19个乡镇开展以《让预防警钟长鸣》为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暨村(社区)“两委”换届警示教育专题巡回讲座,受教育人数达3000多人,基层群众反响良好。结合“驻镇夜校”、“两学一做”活动,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座谈形式,了解当选干部的依法履职情况,特别是选举中出现“难产”情况的单位,有目的地深入了解查找原因、症结,协助化解,指导新班子、新干部对各项工作尽快上手,适应新形势。对具有重大廉政风险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行重点教育,协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化解廉政风险,帮助基层“两委”完善各项制度36项,例如:促进“村务公开”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两委”议事规则,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推进了基层工作规范化。
三、注重三个环节,提升服务和保障“两委”换届选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茂名市检察机关强化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掌握详细具体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根据换届选举工作的特点和换届选举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注重在“选前、选中、选后”三个阶段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当好民意“调研员”、政策“宣讲员”、法律“监督员”、教育“培训员”,提升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注重选前环节,当好民意“调研员”、政策“宣教员”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体察民意,是开展专项工作的基础性功课。在前期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将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关口前移,当好民意“调研员”和政策“宣教员”。
一是强化调研,全面掌握选情。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前,全市检察机关从预防、反贪、反渎等部门抽调精干检察工作人员,深入全市重点村、难点村和涉稳村协助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工作中,检察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各乡镇(街道)走访、调研、问卷等形式,积极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调查摸底工作,了解上次换届选举以来村(社区)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班子成员状况、干部群众的选举思想动态等社情民意,掌握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针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措施,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打牢基础。高州市检察院根据调研,形成了《关于高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群众举报量激增的分析报告》,为开展服务和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法律政策。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在相关重点村、难点村、维稳村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同时,做好选举骨干、预防联络员、邮路志愿者的的法制培训工作,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三是强化教育,促进风清气正。预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通过上警示教育课、开案例剖析会、候选人选前谈话制度等形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防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注重选中环节,当好换届选举法律“监督员”
在换届选举进行中,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及时依法查处。
一是强化预防咨询,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地做好基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的整理工作,编辑、印发相关法律宣传手册、廉政卡片,利用职务犯罪记录库、线索管理系统、行贿犯罪档案系统,为当地党委、政府以及选举组织机构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配合做好参选人员资格条件审查和问题候选人资格确认工作,开展廉政审查6000多人次,发现不符合选举条件人员 48人次,防止了“带病参选”。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利用检察官联系点的纽带作用,发挥预防联络员、邮路志愿者的桥梁作用,动员预防联络员、邮路志愿者把严肃选风选纪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广大选民珍惜手中的权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投好神圣的一票。监察、了解选风选请,加强对拉票、贿选等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监督,及时将选风选请向检察机关反馈。协助维持选举现场秩序,监督发票、投票过程,保证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派出的检察工作人员,结合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对收到的举报、控告线索和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门和换届选举机构通报参选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相关情况,严防黑恶势力操纵选举、家族和宗教势力干预选举。对发生的干扰、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及时报告党委,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选举机构调查核实,迅速查处。例如,4月,化州市检察院联合纪委、选举工作组等机构,发现并查处了化州市杨梅镇竹根园村委会竹根园村民小组长李德升等人在换届选举期间的拉票、贿选的违纪违规行为。化州市杨梅镇纪委给予李德升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接受宴请的该村委会干部曾燕财、该村委会江口村党员李秀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接受宴请的杨梅镇政府干部李升乾、该村委会江口村党员曾康新、该村委会路口村党员李土森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发挥惩防职能,净化选举环境。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积极发挥惩防职务犯罪职能,服务和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委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选举出现重大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例如,根据茂名市检察院指定管辖,高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时任电白县国土局副局长许惠林、电白区马踏镇党委委员许景营共同贪污案。许惠林、许景营利用担任进港大道(又称新港大道、茂名港大道)电白区马踏镇路段征地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开展征地工作的便利条件,伙同他人利用虚报被征收土地丈量面积、果木数量等方式向上级套取征地补偿款、果木赔偿款和迁坟款达200多万元并私分,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对这类农村涉土涉财等案件快查快结,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注重选后环节,当好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法纪教育“培训员”
换届选举结束后,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启“选后模式”,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联系,做好新老“两委”班子的工作交接,同时抓住换届选举后的关键时期,利用党校培训基地、乡镇中小学教室、警示教育基地等场所,采取讲座、座谈、专题片、剖析会、巡回展览等形式,对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有深度、有警醒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勉励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当好带领老百姓发家致富的“领头雁”。茂名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派员在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上作了题为《打好“预防针”,当好“领头雁”》的廉政辅导报告,生动形象的授课内容和方式受到培训示范班学员的一致好评,同时,深入高新区、滨海新区为新任“两委”班子成员开展警示教育。
四、突出四个到位,强化对服务和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到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部署本地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整合全院资源,预防、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通力配合,形成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的合力,并在人员、车辆、经费等方面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二)化解矛盾到位。预防、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排查摸底,认真处理好涉选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这类线索,专门归类,认真分析,及时处理,具有侦查价值的,迅速移送反贪、反渎部门。认真做好涉选处理、信访接待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化解涉选矛盾纠纷,把可能发生的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事件运用法律思维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如,换届选举期间,高州市检察院根据高州市潭头镇当地村民上访、投诉情况,为避免带来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两委”换届选举的法治环境,经过仔细摸排初查,立案查处了时任高州市潭头镇政府规划办主任曾杰武、潭头镇山脚村委会书记任海明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合谋通过制作虚假票证侵吞潭头镇山脚村委会下村弃土场的征地款14万多元的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将纠纷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了基层群众的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协调联动到位。一方面,积极调动全院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主要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将各部门业务工作与换届选举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各部门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共同研究,共同落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反贪、反渎等部门充分发挥查处的打击力和威慑力,对控申部门移送的涉选举报线索,认真受理,积极做好初查工作,发现确有职务犯罪行为的,果断立案,及时查处,严厉打击。案件查处过程中,注意维护正在进行的选举秩序,做到既不干扰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又不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努力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将涉选案件列为重点案件进行处理。加强对公安机关管辖的涉选案件的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工作,对暴力破坏选举、聚众围攻选举现场等涉暴涉选案件及时受理和审查,依法作出批捕(起诉)或不捕(不起诉)的决定,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另一方面,依托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形成联动机制,注重加强与民政、换届选举领导办、各乡镇选举办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上述职能机构、部门在联系群众、掌握选情等方面的优势,互通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选举进展,联合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如:高州市院在换届选举期间,选出40名检察干警组成应急处置小分队,分赴全市各镇(街道)选区,积极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对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监督,维护选举秩序。
(四)规范执法到位。茂名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中,一方面,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摆正位置,规范职权,做到主动不冒失,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果相统一的理念,把依法办案作为一条铁律,下大力气消除办案安全隐患,确保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安全,杜绝办案事故。对每一个涉案人员,无论是初查对象,还是犯罪嫌疑人,都必须事先分析了解涉案人员的心理状态和身体状况,认真排查安全风险点,制定细致、缜密、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八项公开”,进一步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严防执法办案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法违纪行为。
(本文作者:罗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