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州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20年1月19日在梅州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少荣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个集体和1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五华县检察院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一名干警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保障梅州苏区振兴发展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积极参与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起诉金融犯罪28人,同时力促追赃挽损。找准法治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将国家司法救助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向因案致贫返贫的4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7万元。落实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市检察院选派2名干警担任兴宁市永和镇林场村、新寨村党建指导员,目前2个村达到退出省定相对贫困村标准。“零容忍”坚决惩治污染环境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27人,维护梅州生态安全。依法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陈某红等10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陈某红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处赔偿生态修复费用387.1万元。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是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二年,大量涉黑恶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环节办案压力大增,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市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注重衔接配合,增强打击合力。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29件79人,起诉33件207人,其中起诉“保护伞”6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13人,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性质案件,依法不认定149件。依法起诉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梁某章涉黑系列专案。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围绕涉黑恶罪名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深挖“保护伞”,同步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发现并向相关单位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34条。注重标本兼治,就办案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完善行业监管措施,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事关就业保障、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专题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充分听取意见,了解司法需求,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68人,并结合检察办案,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坚持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合法经营并重,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防止办一案、垮一厂、失业一批,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梅县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帮助企业甩掉“负罪经营”的包袱。
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互相制约,完善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机制,实现反腐败监察调查与检察审查的“接力跑”,提前介入17件17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件86人,决定逮捕36件36人,起诉57件68人。依法对梅江区委原副书记张某先受贿案,大埔县委原常委郭某凌贪污、受贿案等7名原县处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腐败要严惩,涉案赃款必须追回,在检察环节促进追赃挽损819万元。
二、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底线思维。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投入“平安之乡”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13件2410人,起诉2113件3227人。牢牢把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起诉邪教犯罪5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70人;依法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655人;坚决打击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662人。起诉利用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137人,维护健康网络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市检察院设立第七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犯了错误的“熊孩子”,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以宽容不纵容的理念挽救“问题少年”,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8人、不起诉22人;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开展心理疏导48人次、心理干预5人次,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阴影。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1人、起诉119人。打造“青春之帆”工作品牌,建立观护基地,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被纳入市委政法委“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与市教育局开展调研督导,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共同发力,守护好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落实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带头讲法治课,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41场次,内容涵盖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预防违法犯罪等课程,受教师生近4万人。梅江区检察院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报告难、追责难等问题,联合公安、教育等六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处置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将心比心做好人民信访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每个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不让人民群众在等待中丧失对法治的信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51件、刑事申诉33件。针对多年申诉、各方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与听证,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促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走出机关、深入群众,检察长接访102批198人,带案下访92件,用我们的辛苦多一点,换取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强一点。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1890人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方便表达诉求。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49人,不批捕844人、不起诉288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989件1259人,让罪犯认罪服法、安心服刑、自觉接受改造,减少社会对抗,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监督立案、撤案4件,对侦查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5件。规范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在21个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把监督“探头”前伸,引导侦查取证,提升案件质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4人。对梅州监狱开展巡回检察,促进规范执法。依法审慎办理特赦案件94件,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好、落实准。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件,提请抗诉4件。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起诉3人,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手托两家”的双重功能,当好党委的法治参谋助手。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3件,已采纳11件,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作经验介绍。
强化司法领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保留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权,这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设计。在机构编制紧缺情况下,市检察院设置第六检察部,负责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规范开展。依法对一派出所副所长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守护梅州绿水青山蓝天。紧紧围绕生态发展区定位,做强做实做好生态检察,为世界客都的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检察院设置第八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⑦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6件,发出检察建议351份,提起诉讼8件,其中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7件,督促恢复被损毁林地、耕地共1552亩,督促补植复绿934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850吨,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处,推动整治一批“污染矿”“垃圾山”“黑水河”等问题。牵头与汕头市、潮州市检察机关建立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母亲河。梅县区检察院对梁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梁某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向梅江投放11.5万尾鱼苗,促进梅江河水生态环境修复。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创文”专项行动,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扬尘污染•维护环境公益”专项行动,让客都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乡愁更动人。我市公益诉讼工作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5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罗某忠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市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在《梅州日报》上公开道歉,把提起诉讼做成法治教育公开课。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网络“外卖”、校园食堂及周边商店食品安全隐患,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严格落实质量标准、健全监管机制,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帮助群众守好“钱袋子”,严惩利用电信网络诈骗老百姓“血汗钱”“救命钱”等犯罪,起诉149人。守好国有财产的司法防线,督促职能部门追缴国有财产1278万元,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起诉恶意欠薪犯罪5人、侵害进城务工农民犯罪36人,不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54人。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139人,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诈骗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23人,用法治思维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用法治温情让特殊群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五、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制度执行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在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坚持“严、活、实”打造红土地上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品牌,提升政治觉悟,凝聚思想共识。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围绕主题教育总要求,认认真真学原着悟原理,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落实立行立改、集中治理、专项整治等举措,推动提升补短板、强弱项、办实事、解难题的本领,提振了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自觉,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推进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解决“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检察供给不足问题,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市检察院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工作性质设置8个检察业务部门、2个综合检察业务部门和3个综合行政部门,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上下贯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总体布局初步形成。
努力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把专项业务培训作为提高业务能力的有效抓手,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分层分类培训检察人员3910人次,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68件,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3次,在规范办案上作表率。加强办案一线检力供给,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7名,助力基层检察院解决编制紧缺问题。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建检察文化合唱团,热情参加、全情投入市直机关“百歌颂中华”、“迎新年•颂党恩•展新貌”歌咏比赛,展现良好精神风貌;经常性开展团队拓展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创文行动工作,开设“每月之星”专栏宣传先进典型,讲好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树立检察好形象、传递检察正能量。
推动全面从严治检纵深发展。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全面如实及时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并适时报告,促进检察人员保持本色。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注重抓小抓早,加强警示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精简会议、减少发文、规范督查检查,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出成绩。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市“两会”精神情况,照单全收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梳理,吸纳落实、对照改进。用心用情用功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坚持落实“一对一”联络代表机制,坚持尊重代表的时间安排,不影响代表的工作生活,走访在梅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425人次,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交叉视察基层检察工作,实现8个县(市、区)交叉视察全覆盖。协助省检察院邀请广州团、潮州团部分省人大代表来梅视察检察工作,代表对梅州发展局面给予高度评价。检察工作好与不好,让百姓评价,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460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5204条、法律文书1759份。如何好上加好,听取群众心声,在“梅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代表寄语”专栏,及时反映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举办检察开放日27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及各界群众115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不足与短板:一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特别是对如何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缺乏新举措。二是司法理念的更新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机关职能调整要求,履职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仍有差距,拔尖型法律监督人才比较少,工作作风还达不到“求极致”的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努力改进。
2020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职,接受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梅州苏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以更高站位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彻始终,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认真开展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梅州检察机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服从大局,准确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树立风险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在梅州苏区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检察努力、体现检察担当。
三、以更大力度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找准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抓紧抓细抓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切实发挥好检察监督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全力助推平安梅州建设。
四、以更强担当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完善检察内部办案规程,加强“捕诉一体”机制的全面运行,推动内设机构更加顺畅运行,促进“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立足法律监督定位推进法治梅州建设。
五、以更严标准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打造梅州检察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品质。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奋力推进新时代各项检察工作,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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