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旬,清新区山塘镇发生一起倾倒废液事件,对当地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造成严重破坏,当地群众反映强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后,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要求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及清新区检察院迅速跟进,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
截止目前,清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了8名犯罪嫌疑人,有力地打击了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形成了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有力威慑。
倾倒危险废物数百吨
土地受严重污染面积高达6500平方米
经查明,2018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严某凌、吴某满、麦某添、刘某强,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杜某全、刘某明、胡某文、侯某强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介绍其四人到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三水区、江门市鹤山杰洲村、东莞市道滘镇等地运输危险废物(酸渣)共约61吨、危险废物(柴油渣)共约376吨。刘某明通过杜某全介绍,安排胡某文、黄某强运输上述危险废物(酸渣、柴油渣)。并由黄某强(已另案处理执行有期徒刑)向蔡某通(清远市清新区臻味稻家禽屠宰有限公司保安)支付好处费,由蔡某通打开清远市清新区臻味稻家禽屠宰有限公司的大门,将超过100吨铜泥、60吨碱水和120吨酸渣倾倒在该公司厂区空地,并用泥土覆盖,造成6500平方米面积的土地受到严重污染。
2018年5月17日,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厂区内固体废物(黑色粘稠状物)进行了采样检测,报告显示,该固体废物具有腐蚀性的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截止到2018年6月7日,环境应急处置费已超过140万元。
强化协作成合力
提前介入确保办案质量
在该案办理中,清新区检察院获取线索后,迅速启动“生态检察”专项工作机制,展开案件办理。
清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德波及时组织召开院务会议,听取侦监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确保办案进程,并挑选该院业务骨干专人负责案件办理,同时指派分管副检察长督办案件,确保案件在批捕、起诉环节顺利进行。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履职作为,迅速派员到清远市清新区公安分局提前介入。听取案情汇报、参与现场勘查、查阅调查材料,于2018年6月13日就该案的证据收集特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完善案件证据,提高了侦查的效率和质量。
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环境犯罪
及时沟通确保案件办理衔接顺畅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人加班加点审阅案卷,针对案件的疑点和证据的不足,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相关证据,办案组坚持做到严审细查、准确定性、不枉不纵,多次组织进行案件讨论,在最短时间内批捕八名犯罪嫌疑人,有力地打击了污染环境犯罪活动。
对同一案件中因证据不足做出不捕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捕后补充侦查提纲。对审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逃漏、需要立案侦查或追捕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收集证据,适时提出立案监督和追捕意见,确保后续侦、捕衔接顺畅。同时加强侦监、公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报批捕阶段在案证据情况及补侦方向,确保后续诉讼程序顺利开展,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