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远检察机关以“质量建设年”为重要抓手,明确细化指标、问题、创新、精品、公开五个办案质效提升导向,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1至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线索578件、立案537件、办理诉前案件531件,同比分别增加59%、48%、67%,均排名全省前四,最高检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全市公益诉讼三项评价指标并列全省第一名,实现办案规模质效双提升。
坚持指标导向,健全业绩考核机制促进能动履职
围绕案件质量、规模,不断完善公益诉讼业务条线业绩考核指标,引导树立正确业绩观,切实解决影响民生的公益保护难题。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组织开展全市公益诉讼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将案件评查结果以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方式进行转化,对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力争达到“评查一案、纠正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今年以来,两级院发出诉前建议到期采纳率、起诉后法院支持率均为100%。
坚持问题导向,以“回头看”专项活动持续巩固办案成效
把“回头看”嵌入公益诉讼常规办案流程,市检察院制定《清远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已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违法用地、文物保护、环境污染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全覆盖“回头看”,及时发现虚假整改、违法不实、事后反弹等情形,确保整改效果。清新区检察院通过“回头看”发现某地河滩存在违法占地的情形,遂制发检察建议发送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已迅速整改。
坚持创新导向,打造预防性公益诉讼工作品牌推动源头治理
围绕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打造安全生产领域预防性公益诉讼创新工作品牌,先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守护平安春节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及消防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等十项监督重点,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2件。针对道路交通设施破损、电动车“飞线充电”、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等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366个,推动建立长效机制10项。
坚持精品导向,建立典型案例发掘和培育机制提升干警能力水平
突出办理有价值、有意义的典型案件,由专门人员对口指导基层院办理;组织评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编印《清远检察典型案例汇编》、定期在内网刊发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引领示范作用和普法宣传作用。两级院有11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赖某华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清远市检察院督促追缴医疗保障基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国财国土领域”典型案例;清城区检察院督促加强对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典型案例。
坚持公开导向,全面落实听证制度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通过制定听证程序指引、加强听证指导督导等方式,贯彻“应听尽听”原则,实现检察监督指导规范化、流程透明化和工作精准化。今年上半年,两级院共组织公益诉讼听证案件277件,检察听证工作排名全省第一。佛冈县检察院就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撤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对撤诉后行政机关履职和受损公益修复情况开展全程跟进监督。连南检察院就辖区内部分小区存在电动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问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居民代表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将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凝聚监管共识,推动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