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基层院案件质量核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全市案件质量核查工作。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岑主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各办案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基层院案件质量核查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特别是27项关键指标、22项重要指标开展案件质量核查工作,深入剖析办案质量、数量、效率、效果等方面问题,对标找差距,明弱项,强措施,市检察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下沉指导,形成市级院协调指导、基层院精准落实的联动局面,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上半年我市的案件质量指标总体发展较为平衡,但优势不明显,全体检察人员仍然要清醒认识到我市与全国、全省先进地区的差距,对良好的指标要保持,对中游的指标要改善,对落后的指标要追赶。如对于“案-件比”工作,要围绕证据收集、固定、调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学习,培养侦查思维,提高自行补充侦查能力。各基层院、市检察院各部门要以此次核查工作为契机,理清思路,查漏补缺,精准发力,将提升业务数据指标的任务目标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以实现精准分析、对症施策的目的,务实促进各地区或各业务条线监督整改,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会议强调,各业务条线对指标管理要科学具体,对存在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落细,同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推动业务数据指标持续稳定上升。
如对于认罪认罚工作,全市基层院要全面发力,采取具体有效措施,提升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要积极探索可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集中审理、集中办理,提高速裁程序的适用率,全面提升全市认罪认罚水平。
各基层院、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检察院通知要求开展案件质量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做到明确标准、明确差距、明确措施。同时开展督导工作,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分别带队到需核查指标基层院参加检察官核查分析会,基层院核查工作完成后由“一把手”到市检察院汇报开展核查工作情况,确保核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要坚持以办案指标说话、典型案例说话、经验材料说话、创新成果说话,积极推广经验做法,形成良好示范效应,提高工作影响力。要进一步推进各项创新项目,要讲效果、讲进度,各业务部门要及时推进、善于总结,通过数据、案例等展现创新项目所取得的成果,通过成果彰显进一步提升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适时举办类案监督、典型案例展示会,通过梳理、总结在办案过程挖掘的创新点、典型意义,通过展示会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促进全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