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祭奠祖先的传统节日,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着慎终追远、缅怀先人、上坟祭扫的传统,然而由于部分祭祀者燃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让这些寄托哀思的方式变成山林火灾的一大隐患,让清明节成为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下面城检君带大家看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
2018年4月7日,汤某在清城区龙塘镇龟头岭山场拜祭山坟时,用火机点燃了大概7、8个鞭炮,鞭炮燃尽之后他发现坟边的杂草被点燃,于是马上召集一起祭祖的同伴过来帮忙用树枝灭火,试图将火势扑灭。大概扑救了十多分钟,眼看火势越来越大并且无法控制,他们于是一起收拾好工具下山乘车离开。
经鉴定:山火过火面积49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90亩,未成林造成地面积253亩,无林地面积47亩;山火过火受害树种为桉树,其中190亩的近熟林和幼年林为轻度烧伤,烧毁未成林造林地253亩;调查误差率约为±10%。
2018年4月9日15时,汤某主动到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银盏派出所投案自首。2018年4月18日,汤某因涉嫌失火罪被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银盏派出所传唤到案。
2018年10月9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汤某提起公诉。
2019年1月14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汤某犯失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二
2017年4月4日上午11时许,梁某一行6人前往清城区洲心武广高铁站背后山“圆岭仔”林地一处祖坟进行拜祭。期间,梁某用打火机点燃蜡烛及纸钱。拜祭完毕后,由梁其留在现场等候蜡烛、纸钱等待燃烧完毕及熄灭,其余五人先行离开至山下相距约15米的另一处祖坟进行清理杂草。在未确保明火已完全熄灭的情况下,梁某自行离开现场与亲属汇合,导致引发圆岭仔林地火灾。
经鉴定:山火过火面积为519亩(折合34.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为519亩(折合34.6公顷)。过火树种主要为桉树、松树、阔叶树和灌木。桉树、阔叶树轻度烧伤,烧死零星松树1600公斤,烧死灌木薪炭材2500公斤,森林资源遭受严重损失。
2017年4月13日,梁某主动到案接受询问,并如实供述其拜祭用火引发火灾的事实。
2017年6月7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梁某提起公诉。
2017年 8月10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梁某犯失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请大家在寄托哀思时,一定要文明祭祀,自觉遵守禁止用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110或12119电话报警。
文字:刘景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