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给你加点油?
不行,犯法了!
案件回顾
动贼念,投身非法经营成品油
老六是一个守纪守法的好公民,如果不是遇见了阿强,他可能也不会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走上犯罪道路。
那天,老六在街边吃宵夜,他看见了宵夜档旁的巷子里有一个人偷偷拿着加油枪给一台小轿车加油。好奇心驱使下他走了过去。
老六打趣道:“偷偷加油啊?犯法的喔!”
那个人说:“只要不被举报就行了,我相信我的客人都是守口如瓶的,再说了这种便宜又惠民的加油不比在加油站加油好吗?”
老六看着他行云流水般的操作就知道是惯犯了。
那人说:“我是被这个宵夜档的老板叫过来帮忙加油的,平时外面95号汽油7元一升,我这里只要5元一升,客户多的时候,一个月就可以赚小几万!”
老六因为借了贷款最近比较缺钱,也想学习这个生财之道,他便要了那个人的微信。
“我叫阿强,如果老板你有加油的需要随时可以找我。”阿强笑嘻嘻对老六介绍起了自己“加私油”赚钱的心路历程。
老六就这样在金钱的诱惑下,开始跟着阿强经营起了“加私油”的行当。阿强给了老六一辆装满成品油的小面包车,让他自己接单做生意,条件是从老六的营业额中每升提取0.1元的抽成。
接下的日子里,老六就一边开着小龙虾宵夜档,一边学着阿强向客人推销私油。慢慢地,他的“加私油”生意也小有起步了,于是凑钱把那台小面包车和加油设备都给买了下来,开始单干。一年后,老六被人举报,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派出所抓获。释放之后,老六便停止了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活动。
顾客催,非法经营成品油卷土重来
老六停止非法经营成品油汽油一段时间后,某天,他的前顾客微信他说:“六哥,今晚8点老地方行不咯?”
老六回复:“老板,不好意思啊,上次被人举报,我都“进去”了,现在不敢卖了。”
顾客大惊:“如果你害怕就做少一点嘛?就单纯做我们回头客的生意,我们肯定不会举报你啊。市场上的油那么贵,我们这是互利互惠。”
老六经不起诱惑,很快又继续重操旧业。
由于有了第一次被举报的经验,老六这次小心谨慎,生意比之前好很多,收入也是之前的数倍,渐渐在金钱里迷失了自我。
2021年4月,老六正在给客户“加私油”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最终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检察官提醒
经营成品油业务,必须合法合规,否则身陷囹圄未可知。广大消费者应充分认识到加“私油”“黑油”的危害性,不仅对车子没有好处,也害人害己,切勿因贪图小利,成为犯罪分子违法获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