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4月23日,本院党组副书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镜明同志走访了区人大和区法院,听取了这两个单位对本次活动的开展及今后工作的开展的意见与建议。区人大副主任沈学贤和区法院副院长程志和等代表参加了走访座谈会。
会上,杨副书记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本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的内容以及本院开展此工作的情况,重点介绍了本院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出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开展本次活动对检察机关公平、公正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有三点: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二开展此项工作是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完成好检察职责任务的必要举措;三开展此项工作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紧迫要求。会中,区人大副主任沈学贤表示,区人大会积极履行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利,全面监督和全力支持城区检察院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执法权利得到更加规范、更加公正地使用。城区法院副院长程志和表示,城区法院会全力配合城区检察院开展本项工作,因为法院与检察院都是司法机关,在业务上是紧密联系的整体,检察院开展这项工作,对法院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后,杨书记向座谈会代表发放了《清城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并着重就此项工作整治的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诚恳地请区人大沈学贤副主任和城区法院程志和副院长等代表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