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我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区53个单位中名列第三。
2月11日,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区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富添同志以述责述廉方式在会上作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介绍。何检从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廉洁从检三大方面,全面介绍了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所取得的成绩。
2017年,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监督责任。院党组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抓班子、抓队伍、抓业务的全过程,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做好表率,抓好分管部门廉政建设,对队伍中的问题苗头主动及时教育批评、谈话提醒,促进检察人员依法正确规范行使检察权,公正廉洁司法,未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加强作风建设,紧扣“两争创、两争当”工作目标和“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 创建,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激发干警争先进位、无私奉献的热情,全市九分之一的警力办理了全市超过三分之一的刑事案件,各项检察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检察业务考评位居全市第一,我院被评为“2017年度清远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
新的一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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