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清城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成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何富添主持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聚焦打击重点,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十类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抓督导反馈整改为契机,落实检察机关工作任务和职责,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何富添检察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整改。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中涉及检察机关的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对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方案要有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跟踪落实好。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打准打实。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对涉黑恶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优先办理;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提前介入侦查、追捕追诉、刑事抗诉和纠正违法工作,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枉不纵。三要坚持严查细审,确保案件质量。大力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每案必查其关系网,必问其保护伞,将“破网打伞”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四要全面履职尽责,推进综合治理。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从相关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入手,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用好检察建议利剑,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五要加强舆论宣传,彰显工作成效。依托办案基础,充分利用案件资源优势,积极做好正面典型和经验宣传,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