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醒:村民维护权益要依法,切莫怀着非法动机
近日,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三加村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29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是发生在本地的涉众型犯罪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清城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钟某新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不定时滋扰工厂正常生产,收取“巡查费”、“公益金”
2016年以来,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三加村原村干部钟某新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纠集原新庄村委会干部钟某广、三加村部分村干部及村民钟某浩、钟某彬、汤某祥、邓某华等人,以“巡查”为名,私自闯入毅力工业园厂区,不顾环保部门解释劝阻,多次滋扰工业园正常生产,强行要求合法企业停工,甚至对工人进行殴打。工业园部分企业被迫答应以“巡查费”、“公益金”等名义多次给付三加村款项,截止案发时共支付金额40多万元。
钟某新等人尝到了“甜头”,随后同样以美心房地产开发公司晚上施工、产生噪音等为由,不定时召集村民聚众造势,采取堵路、纠缠、滋扰等方式干扰该工地施工。2017年10月某日晚上至第二天,钟某新等人组织人员到该房地产工地门前聚集,逼迫工地方停工、答应他们的诉求。派出所派出20多名民警、辅警组成防护人墙避免冲突升级。但该犯罪集团仍召集更多人员集聚,并持铁水管,不顾民警劝阻,强行冲撞民警,进入工地对保安进行殴打,造成工地保安轻微伤,一名民警轻微伤,两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美心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了部分工程给钟某新等人承包,并支付补偿款。
上述案件的发生,是以钟某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村民的合理诉求,以“维权”为名有预谋、有组织地制造扩大矛盾、纠纷,从而谋取非法利益。该案部分被告人还实施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其他犯罪行为。
多次案件研讨,确保依法准确扫黑除恶
清城区检察院检察长与分管副检察长十分重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办理,多次叮嘱承办人把握好案件的关键点和法律适用;清城区委政法委召集公安、检察院等有关同志召开专案研讨会,大家就该重大涉恶案件的争议焦点和难点各抒己见,确保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面细致审查,依法准确认定涉恶集团主、从犯
根据《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恶势力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立法规定,承办检察官依法将该案件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为准确认定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除了对在案案件材料及视频资料细致审查,承办检察官还多次与公安办案民警沟通,与辖区派出所民警沟通交流,最后认定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钟某新为首,以钟某广、钟某浩等人为积极参加者。
为依法快速办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在两个月内“五加二”、“白加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审查了50多卷案件材料,观看了几十张涉案的视频光碟,依法提审了20多名被告人,形成了2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1万余字的起诉书。
该案是涉众型犯罪案件,每一名被告人在其所参与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不偏不倚,依法认定每一宗具体犯罪事实中组织者、煽动者、一般参与者,准确区分主、从犯,将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行为与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分别论述,让每一名被告人罚当其罪;依法变更了1宗犯罪事实的罪名,核减了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把该案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检察官释法说理:
维护权益要依法,切莫怀着非法动机
该案部分被告人辩称他们的行为是村民集体维权,只是盲目跟风行为。承办检察官表示,村民维权要确保方式方法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该案中村民私自闯入工业园厂区,强行要求企业停工,对工人进行殴打、冲撞民警等行为愈演愈烈,已经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甚至用“硬暴力”、“软暴力”相结合的方式向企业勒索财物,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检察官提醒:维护权益要依法,切莫怀着非法动机维权。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清城区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以坚定有力的行动、扎扎实实的办案成效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