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5月8日上午,清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富添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
会上,该院未检办负责人刘莉敏对高检院《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会议经研究决定,成立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表》,并组织员额检察官进校园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题调研活动。
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监督落实工作,何富添检察长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一号检察建议”是高检院首次发出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全体检察人员对此要有充分认识,积极作为,持续跟进,共同努力,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未来几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实抓好,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要落实责任,统筹推进。未检办要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安排好各责任部门严格对照《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表》上的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完成任务。
三是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沟通联动,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调研督导等活动,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未成年人检察等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作用,加强工作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深入开展。
四是要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对照“一号检察建议”、有关法律法规和四部门《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校园安全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落实,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查漏补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