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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清城区教育局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时间:2019-05-14  作者:刘莉敏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精准地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5月9日,清城区检察院与清城区教育局联合召开了座谈会。清城区院副检察长侯建忠与未检办主任刘莉敏及区教育局副局长莫世文与教育股股长林学军参加了本次座谈会。该院向区教育局抄送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高检院《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汉森及区委常委、区委区府办主任陈少聪对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全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批示。

        会上,清城区院未检办主任刘莉敏通报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基本内容及我区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随后侯建忠副检察长指出,“一号检察建议”是高检院首次发出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有利于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机关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清城区落地生根,发挥应有作用。

        会后,在清城区教育局莫世文副局长的带领下,清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侯建忠一行人先后到达源潭镇中心小学、东方实验学校进行实地走访。走访中,侯建忠副检察长详细了解了上述两间学校的具体校园安全情况、校舍监管情况、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和区教育局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如何加强上述工作提出了实际有效的指导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及教育部《通知》的精神;

        二是要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教职员工入职审查等相关制度;

        三是要消灭校园内的监管盲区,加强对学生宿舍尤其是女生宿舍的监控和管理;

        四是要多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加强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向教职员工及家长、学生开展校园安全尤其是预防性侵知识宣传教育和学生自护教育;

        五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