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在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由何富添检察长所作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获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2015年7月清城区公益诉讼试点启动至今,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4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从办案数量看,诉前程序案件数、起诉案件数在全市中均排名靠前;从办案领域看,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从办案效果看,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行政机关均依法履职并整改,审结案件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区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在稳步推进工作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益诉讼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对公益诉讼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和个人对公益诉讼认识还不到位;三是公益诉讼机制有待完善,在执法信息共享、配合调查取证等方面仍需健全。
会议建议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服务大局的职能,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为工作重点,办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二是切实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建立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三是大力推广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良好的社会共识;四是积极构建公益诉讼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同心合力保护公益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认真研究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