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步之初,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率先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犯罪预防模式。
2016年,清城区院“未检办”正式成立,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心理专家库,利用心理专家资源,不仅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测评和疏导服务,也为受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还在普法工作中与法治课相结合,二者有机融合,真正让预防犯罪入脑入心入行,有效预防犯罪和再犯罪的发生,打造出具有清城区院特色的犯罪预防模式。
一、明晰犯罪心理动因和行为特征,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在法治课中,结合心理健康教育,分析引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不健康心理,能够帮助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及时发现自己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时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主动运用法治课上学到的知识提醒自己、保护自己,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如该院开展的“反校园欺凌”普法剧场里:检察官在剧中适时出现,对剧中人物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讲解,而心理咨询师就在最后环节出现,剖析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心理动因和教授应对方法,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二者相结合,引起了未成年人对剧中故事的思考,从而提高未成年人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二、创新契合心理需求的教育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学法兴趣
在法治教育中,结合心理健康教育,将法律知识用符合未成年人内在心理需求的教育形式表现出来,例如心理游戏、团体辅导活动等,寓教于乐,营造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让未成年人在积极的情绪中接受法治教育,激发未成年人学法兴趣。
如该院开展的“模拟法庭”普法活动:利用未成年人的好奇心,以角色扮演的形式,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到模拟庭审中,检察官撰写剧本并全程指导和讲解,心理咨询师在活动后部分与学生玩心理小游戏,引导学生对活动意义的思考,激发未成年人学法的兴趣。
三、塑造未成年人积极健康行为模式,提升法治教育实效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是不良心理的外化体现,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途径,就是为他们植入强大的内心力量,使其成长为一个心理健康、人格完善的人。因此,在法治教育的同时,关注未成年人心理状况,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使其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形成积极、健康的行为模式,即使遭遇困境、面对诱惑,也能把控自身行为,避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产生,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如在今年的新冠疫情期间,该院由检察长带头录制了《与少年的你 共克时艰》的防疫法治课,为辖区内15万中小学生送上及时的法治大餐。
同时该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也亲自撰写《抗“疫”时期,交给你一把开启内在动力的金钥匙》心理推文,而检察官也制作了十多期的【“疫”路“童”行】特辑,并在“六一”儿童节前举行线上“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与心理老师同时连线场外的学生,隔空解答法律问题和心理困扰。该院在特殊时期也不忘将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得到了学校和家长的赞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