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用热情与温度维护公平正义,用责任与担当扞卫法律尊严。紧紧围绕清城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腹地,全力当好清远入珠融湾排头兵”的目标,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乘势而上,主动作为,为全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交出了一份圆满的检察答卷。
刑事检察成绩斐然,主要业务数据领跑全市
一、案件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754件1121人,批准逮捕618件916人、不捕140件21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件955件1412人,提起公诉899件1304人,不起诉52件63人,审结率为92.84%,比2019年上升2.1个百分点。
二、两项监督成效显着,多项数据排名全市第一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监督立案23件,排名全市第一
(二)监督撤案33件,排名全市第一
(三)侦查活动、审判监督表现抢眼
1.书面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排名全市第一。
2.纠正漏捕:25人,排名全市第一。
3.纠正漏诉:11人,排名全市第一。
4.提出抗诉8件,排名全市第二。
(四)探索“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新模式
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利用派出所侦查监督工作室开展巡查59次,提前介入案件26件,对刑事案件提出指导意见64件。
三、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高位企稳
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积极开展刑事和解、社会调查评估、派驻值班律师等工作,推进简案快办、难案精办。
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832件1155人,适用率为84.49%,高于全省全市水平。提出量刑建议1026人,其中提出确定刑期量刑建议756人,占73.68%,法院采纳量刑建议962人,采纳率为93.76%,被告人认罪认罚成为常态,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四、案-件比持续优化
落实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强化捕前介入引导和捕后跟进指导,强化同步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避免不应有的办案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讼累,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同比下降59.02%、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同比下降81.462%;全年案件比为1:1.21,同比下降0.54,排全市基层检察院第2名、全省第20名,办案质效和公信力显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