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组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多家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培训流于形式、特种机械不规范操作未及时纠正、消防安全和设备安全使用意识不足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2022年3月中旬,清城区检察院就相关单位对辖区或属地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履职不到位问题,对清城区应急管理局、石角镇人民政府、源潭镇人民政府、横荷街道办事处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并于3月25日以“上门听证+宣告送达”的形式分别向上述单位送达8份依法监督履职的检察建议书。
听证会上,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李松志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全面阐释了制发检察建议的原因目的,并着重指出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十分认同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切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参加听证的企业代表认为,清城区检察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既为企业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更为企业如何做好防范措施指明了方向,接下来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迅速完成整改工作,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持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并表示行政机关要履行好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问题企业务必立行立改,严格按要求落实好整改工作;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在履职工作中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罗少东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此次召开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公开听证、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创新举措,目的是提前敲响“警钟”,帮助解决“问题”,消除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企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希望各部门通力协作,尽早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此次听证为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首次以“上门听证+宣告送达”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体现了本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新举措,实现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释法说理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有利于促进法律监督质效的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