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国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日期一般在公历4月5日。国人自古就有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礼俗观念,因此在清明时节逐渐形成春祭的传统。
1958年,清远县人民委员会为纪念革命烈士,在中山公园内建成清远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清远革命烈士纪念碑于1999年7月被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公布为清城区文物保护单位,纪念碑所在的中山公园于2004年12月被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公布为清远市第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21年9月,清城区检察院对辖区红色革命资源开展集中走访、调查时发现,中山公园长期疏于管理、维护,造成烈士纪念碑碑体出现残缺破损、纪念碑简介及英烈事迹介绍字迹残损、难以辨认,亟需对其进行修缮保护。
检察官遂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全面充分履职尽责,对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修缮和保护,规范日常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如今,中山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焕然一新,修复后的纪念碑周边干净整洁,气氛庄严肃穆。
烈士纪念碑是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圣地,清城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恢复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干净、整洁和肃穆,切实保护扞卫英烈的荣誉和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