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近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全程监督本月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和警示教育仪式,确保上好“入矫第一课”。
入矫宣告和警示教育仪式在清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举行,由清远市监狱派驻社区矫正中心的狱警主持,先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详细核实,并向其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该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随后,以“我问你答”的方式,帮助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回顾部分监管规定,既增强了互动性,也是对学习成果进行了一次有效的检验。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志权强调,作为一名新入矫人员,一是要服监管,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要守底线,始终牢记社区矫正“红线”规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触碰法律法规底线;三是要强信心,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期间外出、工作或生活等方面可能会面临不便或压力,应努力克服困难和问题,积极面对生活,彻底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陋习,争取早日融入社会。
“入矫第一课”旨在有效引导矫正对象调节心态,明确在矫期间所要遵守的权利义务。下一步,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能动检察”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注入检察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