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审查逮捕21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79人;不捕137人,不捕率为63.43%。共办理审查起诉256人,决定起诉241人,同比上升17.6%;决定不起诉12人,同比下降29.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7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8.38%,对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的96%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6件,同比上升166.6%。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6件,占监督数的10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监督立案与监督撤案率均为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同比上升200%;已纠正3件,监督采纳率为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件,已纠正2件,纠正率为66.67%。
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3件,同比上升1550%。
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件,同比上升500%。
三、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受理案件5件,中止审查3件。
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1件。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66.67%;终结审查1件。
四、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38件;同期审结38件,提出检察建议38件。
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情况:受理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行政公益诉讼情况: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2件,与去年持平;共立案25件;诉前程序53件,同比上升65.6%,发出检察建议53份,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7件。
民事公益诉讼情况: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立案1件,诉前程序1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14人,人数同比下降17.6%。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3人,同比增加116.7%。
审查起诉情况:决定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14人,不起诉2人。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情况:附条件不起诉3人,占审结数的15.79%。
有关特殊制度展开情况;共开展社会调查62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8次。社会调查率158.97%,同比上升65.22%。
七、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第一季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7件,同比上升155.88%。“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均实现“双一百”。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实际救助1件1人,实际拨付救助金2万元。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已审查结案。受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已办结。
八、专项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办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4人,决定起诉2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共逮捕涉及水污染犯罪1人。
(三)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开展审查案件听证工作39件次,同比上升3800%。
(四)知识产权办公室工作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知识产权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5件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