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检察院积极调整司法救助工作思路,本着“应救尽救”原则,变“等案上门”为主动排查案源线索。近日,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办案组负责人陈雪茹带领检察人员到清城区洲心街道三角社区居委会上南村,对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欧某家庭情况开展调查核实。
清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欧某民事执行监督一案的过程中,了解到该案的申请执行监督人欧某系残疾人,因借款给他人不还,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追讨无果,家庭经济状况陷入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该线索移送给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办案组。
控申办案组接到该线索后,第一时间来到清城区洲心三角管理区上南村欧某家里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在欧某家里,他讲述了自己1982年在韶关做建筑工人的时候从四楼掉落一楼地上,导致双下肢二级残疾,其妻子视力残疾,夫妻二人没有劳动能力,儿子还未成年,现在在清远市某中学就读高一,一家三口现在靠低保和残疾补贴维持生活的家庭情况。
2018年至2019他受人蒙骗,为了赚取利息,欧某从亲戚处借款3万元后借给同村村民,但是该村民拿到钱后却失联了,一直拒不还款。欧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后,依然追讨无果。现在夫妻两人经常生病看医生,以及儿子上学需要费用,其家庭经济生活陷入困难。
检察官一边听取情况介绍一边做好笔录记录,并对其家庭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拍照取证。
随后,检察官来到三角社区居委会对欧某的家庭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了相关情况,证实欧某一家三口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享受政策),现在是低保户,并出具了欧某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
检察官表示,经过前期的调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欧某一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接下来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其权利,详细告知其申请救助需提供的材料,第一时间受理其救助申请,尽快发放救助资金,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