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2月以来,清城区检察院派员深入清城区各街镇13间学校(幼儿园)周边,对学生经常出入的35间商店、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暗访,全面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暗访中,清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工作人员对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是否存在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否存在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是否存在制作销售“三无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排查,督促经营责任人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及时自查下架过期食品、调整临期食品。
经过未检办工作人员的仔细检查,排查出部分商店存在销售散装食品没有明显标识或没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不明确、过期变质的食品、存在恶搞或低俗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广告的食品。
针对以上违法违规现象,未检办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经营业主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普法宣传教育,让其更加深刻认识到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尤其销售对象大多是未成年人,更应慎之又慎。
暗访结束后,清城区检察院向清城区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共9份,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并跟踪监督。
相关单位对清城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积极督促相关商家进行整改,并于近日将整改情况向清城区检察院作出了回复。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回头看”,并对未成年人开展文明健康的饮食消费观念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切实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卷土重来”,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