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直工委批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共50名正式党员出席,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总支部书记温颖杰主持。
会上,温颖杰同志代表上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第三检察部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曾志权宣读了区直工委的有关批复文件、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以及下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等,参会党员逐项举手表决并一致通过。
在现场严格的监票和计票下,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出温颖杰、曾志权、潘振忠、罗少东、陈雪茹等5位同志为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
随后,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温颖杰为党总支部书记,曾志权为党总支部副书记,并对各委员进行了协商分工。
选举结束后,新当选的党总支部书记温颖杰作表态发言。她表示,今后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职责,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的机关党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党建与具体的业务工作以及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让机关党建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工作成效、思想进步上。
下一步,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将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方法,以三年行动计划为根本遵循,着力加强组织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