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清城区检察院召开“质量建设年”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德波主持召开,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
会上,曾德波检察长带头再学习高检院文件,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用力、用心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把‘质量建设年’的要求抓实抓细,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实绩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随后,本院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各条线落实“质量建设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在认真听取各项业务情况汇报后,曾德波检察长作总结讲话,明确了我院推进质量建设的总体任务目标,重点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检察履职能动性。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是抓牢抓实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小步开走,保证办案质量,实打实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始终迎着困难上,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朝着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坚定前行。面对新目标、新任务,要树立争创一流的信心和破题攻坚的勇气,下力气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使总体工作持续向好。
三是以高标准规范办理案件。通过高标准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各部门要推动创新引领的整体思维,要以此为契机切断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想,树立精细化办案意识,锤炼自身办案能力。
四是强化“四检”融合,实现创新引领。着力创新引领本院检察工作,打造精品“品牌”,把“品牌”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本院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解决在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着力培育和打造富有检察特色、体现清城区检察院元素的品牌。
五是建立健全的长效协作机制。各部门形成工作上合力推进,使质量建设往纵深发展。要坚持发现解决问题与促进完善制度并重,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有更大和更有效的成果,促进检察业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