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6月,清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1-6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讼监督质效大幅提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1-6月共办理审查逮捕39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7人;不捕234人,不捕率为61.42%。共办理审查起诉472人,决定起诉494人,同比上升1.2%;决定不起诉49人,与去年持平。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7.54%,对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的97%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1-6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42件,同比上升20%。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撤案)42件,占监督数的100%,同比上升90.9%。监督立案与监督撤案率均为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件,同比上升75%;已纠正7件,监督采纳率为100%。
3.刑事抗诉。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2件,刑事抗诉率为0.49%。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6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2件,已纠正32件,纠正率为100%。
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25件,同比上升635.3%,已纠正125件,纠正率100%。
办理暂于见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5件,同比上升2066.7%,已采纳65件,采纳率100%。
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加深入,监督意见更加精准
2022年1-6月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受理案件9件(其中涉虚假诉讼案件1件),中止审查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采纳率100%。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终结审查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
三、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深化,能动履职护航民生民利
2022年1-6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59件;同期审结59件,提出检察建议59件,采纳检察建议59件,采纳率为100%。
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情况:受理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终结审查1件。采纳检察建议15件,采纳率为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注重质效,公益保护力度加大
2022年1-6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3件,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4件。诉前程序合计52件(包含2021年办理的8宗案件及2022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诉前整改率为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双向保护”,特殊制度持续跟进
2022年1-6月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29人,人数同比下降9.4%。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1人,同比增加63.2%。
审查起诉情况:决定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33人,相对不起诉2人。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情况:附条件不起诉14人,同比上升366.7%,占审结数的28.57%。
有关特殊制度展开情况;共开展社会调查544人次,社会调查适用率560.82%,同比上升479.74%;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11次。
六、信访接待持续展开,司法救助继续深化
2022年1-6月,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渠道共处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435件,同比上升310.38%。“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均实现“双一百”。
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实际救助4件9人,实际拨付救助金8.2万元,救助件数同比33.33%,救助金额上升28.57%。受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已办结。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已办结6件。
七、专项检察常态化开展,全方位保障社会发展
(一)办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4人,决定起诉22人。
(二)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开展审查案件听证工作132件次,同比上升1200%。
(三)知识产权办公室工作情况,共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4件17人,依法提起公诉7件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