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解矫工作,8月30日,清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前往凤城司法所,对辖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解除矫正宣告仪式进行了全程监督。
宣告仪式开始前,检察干警查阅了矫正对象张某的工作档案,确认张某解除矫正的法律文书齐备,符合解除社区矫正的条件,应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检察干警对张某进行了解矫前的谈话,了解张某的生活近况,向张某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当前打击网络诈骗行动,重点讲解关于虚假投资诈骗、网络贷款诈骗等骗局的手段和防范对策,建议张某参与到反诈志愿者队伍中。
最后,检察干警对张某提出了以下希望和要求,一是要遵纪守法,吸取教训,更深入地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宣法。二是要加强技能学习,重新融入社会,通过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来实现人生价值,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张某表示,在矫正过程中,正是因为检察干警和司法人员为其普及法律知识,让其提高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积极矫正,最终得以按期解矫。解矫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依法而行。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张某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对张某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并为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效地开展,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