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一宗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申请听证员要求
  公民个人申请听证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注意事项
  (一)公民个人申请担任听证员,需要填写个人申请表(附后)发送至邮箱283180048@qq.com,提交日期截止3月12日12:00前。
  (二)我院将根据听证员资格、人数等要求,对拟邀请参加听证的人员于3月12日前通知本人。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灏
  联系电话:0756-2612198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66号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附:公开听证个人申请表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