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控申科和未检办的3名检察人员牺牲午休时间,不辞辛苦去到我院派驻金利镇检察室,冒着炎炎烈日为未成年救助申请人送上5000元救助金。而后,救助申请人激动地将一封感谢信递到检察官手中,并说道“这封感谢信写满了我对检察官的感谢!”
该案是我院受理的首宗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也是我院首宗采取多部门联合办案模式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强奸罪的案件由公安机关报请我院逮捕,我院未检部门受理后发现受害人林某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属于困难家庭,随即与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一方面适时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咨询、疏导;另一方面及时将该线索移交控申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
我院控申科受理后,考虑到受害人林某是未成年人且和父母租住在我区金利镇,离本院有较远的路程,不方便来到我院提交申请材料及领取救助金等实际情况,于是联合未检部门、金利检察室一起办理此案件,让当事人就近递交申请资料和办理相关手续,真正做到司法为民。通过审查申请材料、调取相关书证、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措施,查明申请人林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并主动将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父母手上。当被害人父母接过救助金后,他们的脸上少了一份忧愁,多了一份希望!
该案的办理是我院首次引入心理咨询疏导和法律援助,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方式的成功之举,有效地引导和促进未成年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