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宗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完美收官
“救助济困,检察为民,你们真是人民的检察官!”近日,83岁高龄的赵连华老人亲自到我院送锦旗时流露出感激之言。至此,我院办理的首宗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完美收官,也为我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增添了精彩的一笔。
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我院控申科在主动排查国家司法救助案线索时,发现被害人赵连华因被他人故意伤害但没有获得赔偿而造成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遂即派出干警到赵连华家中走访,关心慰问被害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告知其享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
2017年8月15日,赵连华老人正式向我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我院受理后迅速行动,通过审核申请材料、调阅相关案卷、询问其家庭成员、向村委会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实地走访等,在短短两天内查实:2016年7月14日18时许,赵连华老人在莲塘镇柑园村被精神病人赵某君无故殴打致轻伤二级,但因加害方没有赔偿,使得老人家对自己遭受无妄之灾而郁郁寡欢,其拮据的家庭更是因为支出了大额医疗费而雪上加霜,造成生活困难。2017年8月16日,我院依法作出给予救助申请人赵连华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并及时发放到老人家手上。在收到救助金的那一刻,老人家露出久违的笑容,并对我院的帮助表示感谢,于是就有了开头送锦旗的那一幕。
“一种圆满的完善的法应当具有人情味,具有人性基础。所以,法不仅应有秋风扫落叶般的严酷,还要有清风煦日般的温暖。”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就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传播着检察温暖,彰显着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