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协助党组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办文办会、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信息、统计、档案、文件、机要保密、打印等工作;负责智能会议室、智慧检务、电脑等设备管理、技术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检务公开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检察机关统管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负责经费申请、核算、管理和装备物资的购置、管理;负责编辑检察工作文件、刊物工作;负责督办领导批办和交办事项。司法警察大队加挂牌子在办公室
二、政治部(机关党委)
主要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人事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负责指导共青团、妇女、关工委、协助工会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新媒体办公室工作,承办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承接上级院巡视巡察工作;负责管理阅览室和图书资料等职能。机关党委加挂牌子在政治部。
三、第一检察部
分别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及相关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申诉;负责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负责参与专项活动和社会综合治理等职能。在部门内部成立以员额检察官命名的专门办案组,专职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和相关上诉案件的办理。
四、第二检察部
在部门内部设置若干办案组织,分别负责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和行政非诉执行实行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或向同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负责专项活动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负责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
在部门内部设置若干办案组织,分别负责案件规范管理流程;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负责文秘;负责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检察工作年鉴和检察志;负责参与办理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的的司法人员案件;负责公益诉讼案件的申诉和其他案件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依法处理公民和单位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承办刑事赔偿事项,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和院领导反映控告、举报和刑事申诉检察、刑事赔偿工作情况。
六、派驻金利检察室
承办由金利派出所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承办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勤杂和机关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