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酒精对其大脑发育、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更大,饮酒后更容易上瘾。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弱,饮酒后容易滋生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或被侵害。英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多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被侵害案件均与饮酒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使未成年人远离酒类危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英德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期对辖区内的酒吧、KTV、校园周边商铺等酒类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分析取证,发现多家校园周边商铺、KTV、酒吧等存在未在显着处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部分酒类经营者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规定不知晓,部分酒类经营者在校园周边设置酒吧或酒类销售网点,部分酒类经营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导致其被侵害或违法犯罪等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经慎重研究,英德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启动了诉前磋商程序,召开了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磋商会。磋商会上,检察官办案组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检察院前期的调查取证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并对开展专项治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单位结合监督管理职责,充分沟通,针对该项工作的目标、措施、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表示将认真落实此次磋商会上检察院提出的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整治酒类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等问题。
会上,检察官还就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深度讲解,对此次开展公益诉讼的形式和目的进行了详细解读。下一步,英德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理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共同守护好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
英检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着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着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