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民法院、公安、妇联、关工委、民政、教育、卫健等单位共同印发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5月13日,市检察院和市妇联牵头上述八单位成立的英德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揭牌启用。英德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在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西牛检察室同步挂牌。
英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秋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兆勇,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申艳霞、副主任刘玉仙,英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申自能,市妇女联合会主席王莉娟以及英德市检察院、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民政局、市法院、市卫生健康局、英城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庭教育专业人员等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英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邓扬城主持。
仪式上,英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燕梅代表各参与单位致辞,向参会人员交流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未来、民族进步、社会稳定。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推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旨在整合链接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通过设置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互通信息、研判情况,总结经验,携手推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和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以及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三是要强化宣传工作。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大力加强家庭教育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重要性,正确看待家庭教育的科学性、专业性,营造重视家庭教育、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随后,英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秋凤,市检察院检察长钟兆勇,清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申艳霞,英德市关工委主任申自能、市妇联主席王莉娟、市教育局副局长向自刚等领导为英德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揭牌,标志着中心正式启用。
在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英德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市教育局和学校发出了《检察官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结合办案经历,呼吁全市家长“依法带娃”。仪式上,英德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麦静宣读倡议书,向全市家长发出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倡议:一是要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对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出了要求。广大家长应牢固树立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树立“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的意识,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从自身做起,以良好的家风引领教育。二是要牢牢抓住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主要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开篇即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规定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提出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家长要明确家庭教育的本质是“做人的教育”,在家庭教育中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成长和自我保护能力、劳动能力,要培养未成年的家国情怀、良好道德品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长观,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要自觉掌握和践行家庭教育的正确方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广大父母要“亲自养育”,提高陪伴的时间和质量,进行有教育意义的陪伴,回应孩子的情感需求,与孩子建立一种情感连接,与孩子共同成长、相互学习,避免陷入“教科书式带娃”的误区,应当把一些学习的内容跟自己孩子的特点充分结合起来,理论跟实践结合,智慧育儿。
仪式结束后,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英德市妇女联合会还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举行了联席会议,就家庭教育、妇女儿童救助等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下一步,全市各有关单位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教育、心理干预、回访帮扶、法治宣传等工作,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