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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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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特殊群体的“诗和远方”
        时间:2022-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6日,市民陈先生借助侧拉式手动驾车装置来到湖南省衡阳东高铁站,在站前公共停车场花两分钟找到了无障碍停车位。接着,取票、进站、候车、乘车……一路上陈先生都感觉很顺利。
          “还记得上次坐高铁是在去年9月,我足足提前一个半小时从家里出发,按理说时间是很宽裕的,可开车到了衡阳东高铁站找不到无障碍停车位,一连找了附近几个停车场都没有,后来好不容易停好车,却没赶上高铁。”作为一名肢体残障人士,陈先生深知如今的出行便利来之不易。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最能体现一座城市的温度。无障碍出行不仅是残障人士的生活需要,同时也是老年人、骨折患者等特殊群体便利生活的需要。”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衡阳铁检院”)检察长周碧平告诉记者,该院对所辖高铁站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督促解决无障碍停车位相关问题,助力残障人士等出行“有爱无碍”,取得较好成效。
          调查:特殊群体无障碍停车之“难上加难”
          中国高铁快速发展,为群众生活带来更多便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高铁出行。2021年10月,衡阳铁检院按照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官通过走访和调查发现,高铁站存在站前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地下停车场没有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等问题,导致特殊群体乘坐高铁出行受影响,亟须解决。
          “开车容易停车难,在高铁站周边找停车位难上加难。”这是许多旅客出行的切身感受。对残障人士而言,在高铁站周边找到合适的停车位更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
          依照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立无障碍停车位。而且,无障碍停车位应修建在方便寻找的位置,应有清晰明确的指示标识,并用醒目的地面颜色区别于普通停车位,车位两边应留出至少1.2米空地方便轮椅通过。
          辖内高铁站无障碍停车位建设是否符合这些要求?衡阳铁检院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多名办案检察官和志愿者担任调查员分组实地体验,现场倾听残障乘车人士的意见建议。
          经常坐高铁去长沙就医的残障人士谭先生反映:“衡阳东高铁站公共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被锁住了,地下停车场也没有无障碍停车位。每次进站,我都要花好长时间找宽一点的停车位。”孟先生也表示:“作为残障人士,我非常渴望能够自由出行,无障碍设施就如同我们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不仅会给生活带来不便,还会让我们寸步难行。”
          对于收集到的问题,衡阳铁检院和衡阳市珠晖区残疾人联合会一一核实。珠晖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刘俊说:“确实有多名需要借助轮椅等出行的残障人士反映,高铁站无障碍停车位紧张,经常是‘一位难求’,部分公共停车场根本没有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有的虽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但是引导标识不明显,还有的无障碍停车位被上了锁,残障人士只能把车停在离无障碍通道较远的地方,可普通车位两边没有1.2米宽的通道,对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探因:涉铁无障碍设施监管存在认知模糊
          “一般人可能都不会注意停车场有没有无障碍停车位,但这些被常人忽略的细节,却是残障人士难以翻越的大山,务必要想办法尽快解决,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衡阳铁检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郑蔚说。但是,铁路车站外公共停车场并不是铁路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这让办案团队犯了难。
          高铁站站外公共停车场应该由谁来“管”?高铁站站外公共停车场用地隶属地方政府而非铁路部门,根据管辖原则,铁路运输检察院公益诉讼之“手”是触碰不到相关案件的。但如果简单地将线索移送到地方检察院,地方检察院又未必能联动高铁站确保特殊群体“无障碍”出入高铁站。
          作为铁路旅客运输配套设施,高铁站外的公共停车场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的停车场。据了解,衡阳市现有持证残疾人21万余人,如此庞大的残障人士特殊群体,其中不少都对铁路出行有无障碍需求。高铁站站前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与高铁站里面的无障碍电梯、绿色通道、无障碍购票设施等,共同为残障人士出入高铁站提供便利,具有不可分割性。
          采访中,该案主办检察官、衡阳铁检院副检察长李江发介绍,湘南铁路地区涉及高铁站、火车站及周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此前并没有全面铺展,主要在于对涉铁领域无障碍设施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模糊”,地方行政机关和铁路单位没有及时沟通协调,监管职责不确定。
          鉴于高铁站站前停车场的无障碍停车位具有与高铁站内无障碍设施同等的作用,衡阳铁检院明确提出办案思路,决定将所辖高铁站站前公共停车场纳入高铁站无障碍环境建设范围,并将摸排出的4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上报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认为,衡阳铁检院辖内高铁衡阳东站、衡山西站、耒阳西站以及邵阳站站前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问题线索具有跨行政区划特点,应当统一立案管辖,有效推进高铁站无障碍环境建设。随后,湖南省检察院决定该系列案由衡阳铁检院管辖办理。
          走访:答疑解惑明确监管部门
          衡阳铁检院组成专门办案组,多次与地方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高铁站、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起初,相关单位对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存在诸多不解,有的敷衍应付,不积极配合调查;有的对检察职能了解甚少,心存疑虑:“铁路运输检察院不是只办理铁路案件吗?怎么会管到我们这里?”
          面对各种质疑和不理解,检察官详细介绍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并认真进行释法说理。“无障碍停车位并不只是残障人士可能用到,普通老百姓,比如老年人、孕妇、骨折患者等特殊群体,在某些时候也可能用得上。”李江发说。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要共同做好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该系列案的难点在于如何厘清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责,切实解决地方行政机关对高铁站站外公共停车场无障碍环境监管职责认知模糊的问题。”李江发介绍。在查阅大量资料后,衡阳铁检院确定以衡阳市住建局、耒阳市住建局为监督对象,督促其分别对高铁衡阳东站、耒阳西站无障碍停车位相关问题加强监督管理。
         
         / 检察官向耒阳市住建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由于衡山县政府在此之前已经通过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将高铁衡山西站站前公共停车场的管理权移交给县交通旅游局,机构改革后又移交给县交通运输局,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辗转多个职能部门后,最终确定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对衡山西站站前停车场负有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责。
          另外,高铁邵阳站正在进行扩能改造,邵阳站站前广场包括站前停车场的改造,由临时成立的站前广场扩能改造指挥部负责。衡阳铁检院已会商指挥部,通过函告的形式提醒指挥部完善无障碍停车位的设计、加快施工。
          湖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姚红认为:“这一做法也为今后办理同类型案件起到了示范意义。通过铁路检察机关督促地方和铁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目标:补全高铁站无障碍设施
          督促落实无障碍停车位建设,是检察机关保障特殊群体无障碍出行权益的一个缩影。衡阳铁检院就高铁站配套公共停车场如何建设才能方便特殊群体出行、辖内各高铁站是否存在共性问题或是各有不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对衡阳东站、衡山西站、耒阳西站以及邵阳站站外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建设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向湖南省检察院进行专题汇报。
          姚红告诉记者,该案由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管辖具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湖南省检察院关于调整部分基层院案件管辖依法监督集中管辖改革中一审行政案件的请示〉的批复》明确答复“你院可以指定辖区内的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跨地市的公益诉讼案件”,《湖南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也规定铁路检察院办理“跨相关区域及省检察院交办的公益诉讼案件”。另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17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指定本辖区内其他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规定,相关行政机关对高铁衡阳东站、衡山西站、耒阳西站、邵阳站站前公共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不依法履职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可由上级院指定办理。
          据了解,湖南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授权衡阳铁检院管辖衡阳、邵阳、郴州、永州范围内的相关案件。今年1月,湖南省检察院又出台《关于办理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社会关注度高的非跨行政区划特定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湖南省检察院指定试点检察院管辖。
          在湖南省检察院依法指定衡阳铁检院管辖相关高铁站公共停车场无障碍环境建设系列案件后,今年4月22日,衡阳铁检院依法向衡阳市住建局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完成无障碍停车位建设的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无障碍停车位改造计划、无障碍设施审查及监督机制。
          虽然接连的大雨对施工造成影响,但衡阳东站站前公共停车场管理单位衡阳市城建投公司仍克服困难,按期完成了衡阳东站站前和地下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建设的所有整改工作。
          6月7日,衡阳铁检院邀请部分残障人士到衡阳东站,实地体验改造后的无障碍停车位。刘俊说,此次检察机关推动解决特殊群体高铁出行停车难的问题,实现了特殊群体保护理念意识从转变到转化的飞跃,有助于保障特殊群体充分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 检察官邀请残障人士体验改造后的无障碍停车位
          
        探索:如何实现跨领域跨部门的同向发力
          “对于无障碍出行,我们能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周碧平说,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小案不小办”保障民生民利,如何以“我管”促“都管”实现跨领域跨部门的同向发力,都需要进一步探索。
          “通过办理高铁站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建设系列案件,衡阳铁检院对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进行有益的探索实践,体现了跨行政区划改革合理调整案件管辖的特色,为进一步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湖南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邱帅萍认为,该案的办理是创新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办理特定、跨区域案件专业化水平的具体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高铁站公共停车场无障碍环境建设,只是方便特殊人群出行的一个环节,但如果没有整个社会环境的无障碍,任何单一工程、单一项目的无障碍都是不完善的。”邱帅萍认为,其实大量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关键是能不能在细微之处真正考虑到残障人士的需求。
          在整改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以往架设在普通停车位前的无障碍停车位引导标识,现在设置在新增设或整改的无障碍停车位前。一个小小的细节,彰显了对特殊群体的关心和尊重,也使得无障碍理念和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 检察官向旅客开展高铁站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
          
          “‘小案件’关切‘大民生’。”刘俊认为,如果一个地区的无障碍环境很完善,可以更好地吸引游客,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这也是拉动消费、提供循环、转化效能的良好渠道。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久久为功,将专项行动转化为长效机制。”周碧平表示,衡阳铁检院将依法能动履职,督促、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加强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协同共治,全面建立辖内跨行政区划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守护好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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